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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市级AI、5G、工业互联网等人才库
  • 上海市政府网站
  • 2020年2月13日 18:48

(十八)重点建设数字经济示范区。规划布局新型智慧城区,加快城市智能化更新,聚焦“3+5+X”重点区域,强化智慧产城融合,推进新城高品质建设。加快推动南大、吴淞、高桥、吴泾、桃浦等整体转型区域布局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支持各区因地制宜建设智能产业新载体。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打造“未来之城”示范城区和国家级新型智慧城市先导区。

六、优化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

(十九)推动网络连接增速。推动5G先导、4G优化,打造“双千兆宽带城市”。率先部署北斗时空网络,深化IPv6应用。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集成、建设集约。

(二十)推动信息枢纽增能。打造通达全球的新一代国际交互系统,建设“全球数据港”。加强长三角区域协同,建立基于直连的毗邻区数据中心新模式。依托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增值电信领域投资贸易便利化,部署全市内容存储交换枢纽,统筹能效指标,优化互联网数据中心布局。

(二十一)推动智能计算增效。建立高性能计算设施和大数据处理平台,建设面向人工智能的算力和算法中心。优化边缘计算节点规划布局,建设边缘计算节点资源池,实现算力的云边端统筹供给。

(二十二)推动泛在感知增智。打造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部署城市神经元节点及感知平台,构筑“城市神经元系统”,助力“城市大脑”功能拓展、服务延伸。

七、切实保障网络空间安全

(二十三)增强关键信息安全韧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增强规划建设、运行监测、通报整改等各重点环节的网络安全管理。率先推行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

(二十四)提升信息安全事件响应速度。压实网络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探索动态防御、量子通信等新技术在网络安全漏洞发现、重大事件预警等方面深度应用,提升态势感知、应急协同处置和快速恢复能力。

(二十五)完善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对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建设面向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体系。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

(二十六)加大网络不良信息治理力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互联网不良信息发现机制,加强技术管网,强化有害信息治理。优化完善协作系统功能布局,推动数字系统和电子档案可溯源、可比对,形成网络综合治理格局。

(二十七)创新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强化网络安全产业上下游协同,布局特色产业园区,构建行业共性平台,建立安全企业服务要求和能力评估机制,提升核心技术突破和服务保障能力。

八、全面增强智慧城市工作合力

(二十八)优化组织架构。增强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功能,坚持市区协同、分工负责。在政务服务、城市运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设立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牵头协调推进各领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服务枢纽功能,做好规划制定、标准规范、项目组织、统计评估等工作,并加强对各区指导。

(二十九)强化规划引导。优化全市大网络大系统大平台建设机制,统筹各区、各领域信息化规划编制。实现全市公共信息系统“整体规划、滚动实施、效果导向、动态调整”建设管理路径,建立完善考评督查制度。对标全球一流城市,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动态评估和结果应用。

(三十)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定及测试认证,支持企业参与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建立智慧城市应用安全测试体系。充分发挥各领域国家级示范区、先导区的试验场作用,强化跨领域、跨层级关键共性领域的标准制定。

(三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智慧城市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在工业领域率先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持续推动智慧工匠选树、领军先锋评选,打造实训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市级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工业互联网等人才库,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梯队。

(三十二)完善投融资机制。按照统筹集约原则,整体规划、分期投入,优化政府采购相应条款,建立政府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入。鼓励深度挖掘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为各类创新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广阔市场。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编 辑: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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