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网消息(IItime) 10月26日,阿里巴巴发布公告,就此前公开披露过的推定股东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0.8亿元)以和解上述诉讼。公告显示,上述和解不构成承认或认定诉讼主张的索赔有任何正当理由,公司否认任何有关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达成和解仅为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扰。
阿里巴巴公告称,与部分现任及前任高管与董事已达成一项和解协议,以解决先前在公开档案中披露的股东集体诉讼案件(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 Securities Litigation, No. 1:20-cv-09568-GBD-JW (S.D.N.Y.). )。
根据和解协议,阿里巴巴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为人民币30.8亿元)以和解上述诉讼。所有被告将全面免除该诉讼中提出的所有索赔。
公告称,该和解协议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获得法院批准,并且不构成对诉讼中主张的索赔有任何实质价值的承认或认定。公司否认任何有关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达成和解仅为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扰。
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宣布阿里巴巴集团完成三年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对于阿里巴巴而言,这是一个新的发展起点。未来,我们将继续立足创新,坚持合规经营,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阿里巴巴回应称。
据公开信息,2021年4月,阿里巴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自查整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阿里巴巴集团合规整改的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深入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效果评估。从核查和评估情况看,阿里巴巴集团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指导书》要求,全面停止“二选一”垄断行为,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合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网络零售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恢复,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平台间竞争活力明显提高,平台经济发展质量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阿里巴巴集团持续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合规质效,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