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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下达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 工联网
  • 2021年7月22日 08:20

工联网消息(IItime)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确定了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指出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首批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3535家。其中,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3080家(含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70家,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85家。浙江省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另行下达。


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1﹞80号)要求,我部确定了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首批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3535家。其中,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3080家(含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70家,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85家(名单见附件1)。浙江省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另行下达。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节能监察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对照2020年重点工业行业综合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严格节能监察执法。按照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2,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察。


编 辑: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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