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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 创新示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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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6月9日 10:16

工联网消息(IItime) 为鼓励广大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充分发挥5G、工业互联网对制造业的赋能作用,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渝府发〔2018〕15号)、《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渝府发〔2018〕5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发展,2021年全区拟建设10个左右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由区经济信息委拟定,在通过区政府119次常务会审议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政策内容

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包含以下条款:

(一)试点项目方向

围绕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应用、企业上云、企业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应用、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5个支持方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江津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2.申报主体属于工业企业高质量分级评价A、B、C类企业;

3.申报项目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

4.申报项目必须为符合《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支持方向》的新建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2个月。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网络设备、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云服务、实施费等费用,不包括生产设备费用。

5.申报企业同意将项目成果在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向辖区企业公开示范展示。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组织编写试点项目策划方案并填写项目申报书,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试点方向,试点工作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二份,胶装成册)经辖区管理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310办公室。

2.专家评审。由区经济信息委组织行业专家按照试点工作各支持方向相应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示范带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试点项目名单,单个企业最多支持打造一个示范应用试点。

3.合同审查。区经济信息委委托第三方软件造价评估单位按市场价对服务合同价格进行认定,根据认定金额确定拟补助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4.项目验收。项目按期结束后,申报主体负责将项目整体实施情况、绩效情况书面报送区经济信息委,由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四)试点项目补助

试点项目验收合格后,按项目认定投资的40%一次性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补助资金在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政策查阅途径

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编 辑:靳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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