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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怎么建?国家七部委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 信通院
  • 2021年9月7日 11:05

工联网消息(IItime) 日前,国家七部委组织编制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指南要求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适配本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的内容进行参考,切忌生搬硬套、盲目跟风。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要稳步有序推进,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杜绝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指南主要面向省、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适用于指导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数字乡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县域,但大量基础性、共性工作应在更高层面统筹开展,指南分别从省、县两级层面给出指导性建议。

指南涉及的应用场景较多,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优势特点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在充分把握中央有关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重点参考指南中适配本地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场景内容,逐步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尤其要注意探索适合本地区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避免不切实际的举债式发展,更不能大拆大建、贪大求全。

指南给出:

1、总体参考架构:本指南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重点任务部署,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具体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数字应用场景、建设运营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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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基础设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内容包括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基础设施,以及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等。

3、公共支撑平台:

(一)公共数据平台,构建服务“三农”的公共数据平台,全面支撑数字乡村业务和应用。融合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着重解决数字乡村相关数据的汇聚、治理和应用问题。

(二)应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提供丰富的业务功能标准化模块和编程接口,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开发和提供各类兴农便民应用。平台应以政务云平台形式构建,并提供各模块的目录和详细说明,便于各级部门和开发单位检索、查询。

4、乡村数字经济:

(一)智慧农业:智慧农业主要包括农业数据资源建设、农业生产数字化(种业数字化、种植业数字化、林草数字化、畜牧业数字化、渔业渔政数字化)、农产品加工智能化、乡村特色产业数字化监测、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内容,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依托部署在农业生产现场的各种传感节点和通信网络,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分析、专家在线指导,为农业发展提供精准化生产、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等支撑。

(二)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使从事涉农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方式完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购买和电子支付等业务过程,包括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商培训等。

(三)乡村新业态:乡村新业态是指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乡村农林牧渔、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领域的应用,形成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包括智慧乡村旅游、智慧认养农业等。

(四)农业科技创新供给:农业科技创新供给包括农机数字化服务、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等,通过发挥科技创新在“三农”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主要包括便捷金融服务、涉农信贷服务、新型农业保险等,借助数字化技术减少金融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精准匹配资金需求,降低农民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门槛,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5、智慧绿色乡村

(一)农业绿色生产:农业绿色生产是指将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在保护环境、保证农产品绿色无污染的同时促进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户收入。通过应用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平台,规范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活动,实现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流向可跟踪、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究,防止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进入流通领域,减少农业投入品的滥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编 辑: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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