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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之声 | 广东省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 工业互联说
  • 2021年10月26日 13:52

工联网消息(IItime)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引导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通函〔2019〕2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重点方向1.支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电气机械、森工造纸、建筑、医药、家电、汽车、新能源等行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的特色行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3.支持在具有面向订单、交易等对可信要求较高应用场景的行业,鼓励标识解析与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融合节点。(二)实施内容建设和部署功能完备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形成并推广基于标识解析的创新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1.在广东省境内(含深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3.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并能够出具相关证明;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5.项目可由不超过3个主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附件3)。(二)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除符合第一条申报主体条件要求,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2.项目申报主体与建设主体一致;3.申报项目的建设资金已筹措到位,必须保证投资计划下达后能立即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实施;4.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建设资金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鼓励各地(市、区)安排非省级专项配套资金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参考申报指南(附件2),根据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容要求填写申报书,除申报书正文外,须包含以下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等文件。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及电子版材料上报至我局,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28号广东省通信管理局6楼613室  王子彰 收;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gdiiot@163.com

编 辑:尹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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