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项目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电子版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方向”,发送至quzhenqian@mailbjca.miit.gov.cn。
(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网络类、园区类、平台类:曲振乾 010-63311619
安全类:王 柯 010-6331160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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