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 >> 头条文章 >> 正文
数据交易的「当打之年」何时到来?
  • 工联网
  • 2022年11月28日 07:54

工联网消息(IItime)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流通与共享则是促进数据价值发挥作用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数字经济的发展,《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9.8%。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流通与共享则是促进数据价值发挥作用的基础。数据要素资源应用广泛,市场需求巨大,当下,我国数据交易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期,年内已有多家数据交易所揭牌。今年1月11日,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投入运营;9月16日,苏州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9月30日,广州数据交易所揭牌成立;11月15日,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今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揭牌整满一年。一年中,数据产品累计挂牌数超800个,数据产品交易额超过1亿元。

我国数据交易起步早,已跨过初始阶段

我国早在多年前就开始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2015年我国首次提出推行国家大数据战略,在11月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2017年我国提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首次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而近年来,随着数据隐私监管不断完善、数据基础设施的建立,如“东数西算”工程的启动等都加速了数据交易进程。

也正是在2015年4月,贵州成立了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随后4年,又有多地设立了数据交易平台,这段时期被业内认为是“数据交易1.0”阶段。2019年至2020年,多份文件明确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数据交易所也掀起了第二波建设热潮,随后,北上广深在内的数据交易所相继成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设立的交易场所超过30个。

“数据交易已走过最艰难的起步阶段。”数据宝创始人汤寒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仍面临监管和市场化等难题

迈过起步阶段,我国数据交易行业的下一步便是向规范化发展。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曾提到,2021年全球数据交易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中国占八分之一,即250亿元。中国数据交易市场逐步形成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共同发展的态势,但目前场内交易占比不足5%。

数据并非标准化产物,这是阻碍数据交易的基础性难题之一。据悉,数据资源要先加工处理成为数据产品,进行确权和定价后,方可进行交易。但目前,上述环节中存在诸多待处理的问题和挑战,导致大众对于数据市场存在不愿、不敢、不能交易等问题,这也是掣肘数据交易量攀升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国家信息中心王建冬曾分析指出,我国数据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机制尚未形成,数据登记、合规公证、数据经纪、安全审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等面向数据要素市场需求的专业第三方服务生态体系有待建立。

业内普遍认为,出台相关法律及管理条例,能够加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推进数据交易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数据确权的问题。“数据交易涉及到多方市场参与主体,如何去构建可持续的产业生态,最重要的是明确权益分配机制,所以数据确权在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希望数据确权相关的立法尽快完善。”在深圳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王冠看来,数据确权相关立法的完善十分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已经在着手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曾透露,按照中央部署,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文件。

在数据交易的监管方面,各地也尝试出台了一些管理条例。2022年1月1深圳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其中就包含了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引导市场主体数据交易。同年5月27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发布了全国首套数据交易规则体系,其中包括《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试行)》《数据交易合规性审查指南》《数据交易安全评估指南》等系列文件,探索解决数据“确权难”“定价难”“监管难”等难题。

随着我国交易中心的不断成立,市场对数据交易的需求不断增加以及我国数字技术、数字产品的不断丰富,数据将会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到我国数字经济中。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制度和建立保障权益激活价值的数据产权制度,也必将会对我国金融、医疗、生产制造、消费等行业起到加速发展作用。

编 辑:盖贝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