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网消息(IItime)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提升5G服务质量,对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出六项要求:全面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服务工作;健全四个提醒机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严守四条营销红线,切实维护用户权益;统一渠道宣传口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三类监测体系,准确把握服务态势;强化协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
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202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我国5G商用许可发放以来,全行业加快网络建设,完善产业生态,丰富内容应用,5G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部分电信企业用户提醒不到位、宣传营销不规范等情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用户权益,推动5G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提升5G服务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服务工作。做好5G服务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工作,深化企业内部横向联动、纵向穿透的服务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本企业5G服务标准,加大对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等一线窗口的服务考核力度,将5G服务质量作为一线窗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四个提醒机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一是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APP查询本地区5G网络覆盖情况,在5G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5G用户,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5G网络覆盖进度情况。二是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不能使用5G网络。三是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四是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三、严守四条营销红线,切实维护用户权益。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