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大力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落实工业节能监察职责,高效完成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三)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进度管理,按照工信部节函﹝2021﹞80号文件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及时报送监察结果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
1. 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2.专项监察工作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