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业 >> 产业 >> 正文
《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布
  • 工联网
  • 2021年7月23日 09:01

加快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科技服务资源,加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生态系统。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区域性技术市场互联合作,加快布局海外技术市场网络节点,促进技术要素跨国界、跨区域高效流动,逐步推动网上技术市场3.0覆盖全省、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链接全球。

(二)加强制造业人才保障。

大力培育引进高端人才。实施“鲲鹏行动”等引才工程,大力引进海内外一流战略科技人才、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实施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项目。加强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青年企业家队伍建设。重视培育和用好本土人才,支持与国内外一流高校合作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

持续壮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培育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体系。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推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

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健全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信用等全周期服务机制。完善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科研、交流的停居留政策,稳步开展在华永久居留制度、技术移民制度等试点。加大对人才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支持力度。扩大市场主体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开展人才使用、管理、激励等政策试点,打通人才流动通道。

(三)引导创新资本向制造业集中。

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领。发挥省产业基金对战略类、技术类、效益类等产业项目投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金投资运作绩效评价制度。引导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未来产业领域。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金加大对在浙制造业项目投资。

拓宽上市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制造业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扶持力度,建立上市企业培育清单,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支持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建立与注册制全面对接的企业上市培育、登记信息衔接等机制。推进全国首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融资,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开展科创企业股债联动新模式。加快发展制造业融资租赁业务,吸引各类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智能升级。支持上市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灵活运用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拓展供应链金融、存货担保、应收账款等融资方式,积极培育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深化银税互动,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增信体系,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深入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增强融资服务能力。

(四)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多维超级感知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点,初步建成大科学装置集群。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向全社会开放共享科技基础设施。

构建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高水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建成一批社会化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评价、培训、转移、扩散等服务。

(五)强化企业创新政策供给。

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税前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创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完善普惠型科技创新券制度,优化使用程序,将使用范围扩大到检验检测、产品认证、评估评价等活动。

强化需求激励政策。实施制造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工程。落实首台套产品认定奖励、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联合实施首台套应用项目,加强产品展示和推广应用。完善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策,健全遴选激励、应用奖励、尽职免责等机制。聚焦高端医疗设备、科研仪器、大型设备等重点产品研发需求,建立用户参与的联合创新机制。

四、加快数字化发展,引领制造业全方位升级

(一)建设“产业大脑+未来工厂”。

建设“产业大脑”。建设“产业大脑”综合支撑系统,实现产业数据标准化、智能化和业务服务化。分行业开展“产业大脑”建设,探索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数字化标准、制度、技术规范和建设运营机制。拓展“产业大脑”应用场景,推动共性技术分享、政府服务集成、要素精准配置,打造产业生态。

建设“未来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立智能制造自主创新体系,实施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健全智能制造服务保障体系。制定“未来工厂”建设导则,指导企业对标提升。梯次建立智能制造企业培育库,加快建设“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制造试点,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区域和集群。搭建省市县一体化应用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和区域智能制造发展评价。完善智能制造分类推进机制和政策激励措施。

(二)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跨行业跨领域基础性平台。实施“5G+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重点企业节点,推动标识广泛应用。建设环杭州湾工业互联网产业带,创建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个以上,实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

提升平台应用服务能力。增强基础性平台赋能水平,开发集成工业知识快速建模、人工智能算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等通用微服务组件。推动基础工艺、控制方法等工业知识软件化、模型化,加速工业软件的云化迁移,形成覆盖工业全流程的微服务资源池。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移动端应用。

强化工业互联网技术支撑。支持制造业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工业机理模型、先进算法等。推进智能传感器、边缘计算、数据库、嵌入式应用软件等软硬件研发。开展工业互联网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标准研制,健全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搭建标准测试环境,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开展共性技术标准试验验证。

(三)促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培育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以现代纺织、汽车等行业为重点,打造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新模式。推广预防性维修、系统故障诊断、全周期健康管理等新模式,打造“产品+服务”融合生态圈。支持共享型制造平台整合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资源,发展平台接单、集中采购、多厂协同的制造新模式。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支持服务型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鼓励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物流运输、总集成总承包等企业发展制造服务业,挖掘用户需求,联合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品牌授权等合作,打造一批“超级工厂”。畅通产业供需对接渠道,健全从原材料、制成品到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编 辑:吕萌
[1]  [2]  [3]  [4]  [5]  [6]  
分享到: